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奋不顾身救火却被扣发工资还要赔偿灭火器 见义勇为错了吗?

1998-04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郝磊

1月17日,乌鲁木齐市公交车司机白长明在行驶途中,突然看到路边一辆轿车起火,因灭火方法不当,火势越来越大。他停车后用灭火器迅速将火扑灭。

3天后,白在车队领到了新灭火器。然而,令他想不到的是,他的一月份工资被停发。保卫科科长的解释是:我们是企业,管不了社会上那么多事。你应该记住那辆车的车号,然后找他们赔一个灭火器。白说,一个灭火器就几十块钱,怎么能扣发我全月工资?

在总公司经理的过问下,白在3月初领到了1月份工资,却被扣了50元灭火器费用。一气之下,白长明交了辞职报告。

白长明的情况被乌鲁木齐市一家电台直播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。市公交总公司专门召开了表彰会,奖励他300元,欢迎他回来。然而,白长明没领这份情。会后,白长明把300元捐给了新疆蓝盾见义勇为基金会。如今白已就职于一家企业。他说,他不会因此而泯灭见义勇为的良知,以后别人需要帮助时,他还会毫不犹豫出手相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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